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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陕西文物之美”(乾陵杯)摄影比赛公告
2012-12-28 11:26:00    浏览:4491 次

 

  首届“陕西文物之美”(乾陵杯)摄影比赛公告


  
  为了广泛宣传普及文物保护知识,增强社会各界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展示陕西文物工作成就和文物资源的自身价值,为做好文物保护工作收集图片资料,陕西省文物局、陕西民俗摄影协会共同举办首届“陕西文物之美”----乾陵杯摄影大赛活动。
  
  这次比赛活动由陕西省文物局主办、陕西民俗摄影协会承办。凡与陕西文物有关的摄影作品均可参赛。作品以文物实景为对象,根据艺术展示和艺术表现需要,运用艺术手法表现文物和文物景区面貌,让历史文化与现代艺术交相辉映,表现出文物的厚重内涵和历史风采。
  
  作品内容全面展示陕西丰富的文物资源;艺术展示陕西文物工作贯彻保护为主方针取得的成果;以陕西境内丝绸之路“申遗”预备名单文物点(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唐长安城大明宫遗址、大雁塔、小雁塔、兴教寺塔、乾陵、彬县大佛寺和张骞墓)、帝王陵墓、古建筑、古遗址等不可移动文物和博物馆馆藏文物为拍摄题材;文物的局部表现工艺、艺术和科技成果等。
  
  社会各界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和文物工作者均可参赛;凡是与文物有关的摄影作品均可、体裁和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和组照(作品不能是已发表作品,每组不能超过8幅,用透明胶带连接)不限,切勿装裱;本赛排斥PS作品。
  
  一、投稿方式
  
  1、参赛作品一律放大10寸小样,请勿装裱。投稿时注明作品的拍摄地点和文物所在单位、题目、作者姓名、联系地址和电话、邮编等。
  
  2、同时寄送参赛作品和电子光盘,或通过电子邮箱发送。
  
  3、电子数据采用JPG格式,每幅作品不得小于2BM。
  
  4、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不退稿。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有权用于举办展览、宣传和集结出版,
  
  5、参赛者保证自己是作品的真实作者,对作品拥有独立和完整的著作权;保证自己参赛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权利;凡上述保证失实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承担。
  
  6、参赛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定。对存在著作权问题或作品真实性缺失问题等作品,主办单位将取消其参展资格,收回作品奖金和证书。
  
  7、投稿作品在邮寄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8、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9、截稿时间为2013年5月10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二、奖项
  
  1、 一等奖1名,颁发证书和奖金人民币6000元。
  
  2、二等奖2名,颁发证书和奖金人民币各4000元。
  
  3、三等奖3名,颁发证书和奖金人民币各2000元。
  
  4、优秀奖200名,颁发证书和价值200元的纪念品。
  
  三、作品评选
  
  由陕西民俗摄影协会组织相关专家、学者评选。组委会将从获奖作品中挑选100余幅作品于2013年文化遗产日期间在西安举办《首届“陕西文物之美”摄影比赛获奖作品展》、后在乾陵博物馆进行巡展,并择期将获奖作品集结出版。
  
  地址:西安市友谊西路72号小雁塔院内陕西民俗摄影协会
  
  邮编:710068
  
  联系人:吴先生:029-87898768 贾女士:13991239970 韩先生:13991319825
  
  邮箱:qinzijiali@vip.sina.com
  
        zizho@qq.com
  
   
 

 

  首届“陕西文物之美”(乾陵杯)摄影比赛组委会
  
                  2012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