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赛主题
贯彻党十七大精神,宣传生态文明新陕西,展示改革开放30年来陕西环保事业的工作成就,特举办2008“兴茂杯”生态文明新陕西环保摄影作品大赛。
二、大赛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陕西省环保局
承办单位: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
陕西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协办单位:陕西兴茂煤业镁电集团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陕西民俗摄影家协会、陕西广角摄影俱乐部
支持媒体:华商报、西安晚报、西部网、新摄影、蜂鸟网、色影无忌、佳友在线、原野摄影网、爱摄E族、古城热线等
三、大赛时间安排
大赛时间:2008.7. 1——2008.9.30(作品提交时间)
大赛截稿时间:2008.9.30
大赛评奖时间:2008.10.15(评选出摄影获奖作品)
大赛颁奖时间:2008年11月举行颁奖仪式
四.奖项设置
特等奖1名:奖励现金5000元、奖牌、证书
一等奖1名:各奖现金3000元、奖牌、证书
二等奖2名:各奖现金1500元、奖牌、证书
三等奖3名:各奖现金1000元、奖牌、证书
优秀奖100名:各颁发礼品、证书
入围奖150名:各颁发获奖证书
五.参赛细则
1.本次大赛参赛作品围绕生态文明新陕西为主题,展现陕西风土人情、生态文化、城市风光,体现陕西改革开放30年来环保事业的成就。
2.大赛参赛作品要求:
(1) 参赛作品可以使用任何牌号的传统和数码相机及胶片。
(2) 参赛作品不能为数码合成作品。每位作者参赛作品来稿不限,参赛作品黑白、彩色均可,单幅、组照不限。组照按1副作品计(每组4—8副)。但必须是围绕此大赛主题所创作的作品。(拍摄时间不限)。
(3) 参赛作品为8英寸(反转片需制作成8寸照片),作品不要装裱在作品背面应写作品题目、作者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4) 参赛的网络作品可以统一提交新摄影陕西论坛大赛专题区,参加网上评选。
(5) 参赛作者应保证参赛作品不涉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法律纠纷,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6) 所有获奖及入围作品恕不退还,请自留备份;其他落选作品如需退还,请在照片反面注明并标明通讯地址。
(7) 参赛作品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但参赛者因参加本次大赛而发生的所有成本费用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六.作品使用权
⒈省环保局对本次大赛所有入围及获奖作品具有编辑并在其他载体使用的权利,且不另外支付稿酬;如若使用未入围作品另付稿酬。
⒉获奖作品将在《陕西环境》杂志专刊发表。
⒊部分获奖作品在支持媒体、网站刊出。
⒋部分获奖作品将制作成展板,在陕西省纪念环保事业发展30年成果展中展出。
七.大赛组委会
投稿地址:西安市长安北路49号《陕西环境》杂志社,
联系人:王鹏(029-83031667) 汪耀南(029-85230344)
希望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动员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按照参赛要求有针对性组织创作采风活动,并选送优秀作品参加摄影大赛。
“兴茂杯”生态文明新陕西
环保摄影大赛组委会
2008年 6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