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会员摄影作品交流展的通知 (2007)第十五号
各协会、联络站及各位会员: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弘扬民族文化,做好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多元文化交流,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会员摄影交流的内容,以民俗摄影作品为主,同时也欢迎广大会员积极选送其他体裁的优秀作品,各种传统、数码创意的黑白、彩色作品,均可参展。 二、 此次会员摄影作品交流,主要目的是为广大会员提供交流展示作品的机会和平台、以便相互学习、交流提高。 三、 为了便于广大会员普遍参与、每位会员只入选六幅作品(组照按一幅作品计),先送小样,经协会审定后再通知本人放大制作。(为了方便会员和给每人节省开支,协会将统一制作。) 四、 展出作品统一为十六英寸。 五、 展出时间在协会召开年会时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 截稿时间为2007年12月15日。
陕西民俗摄影协会 2007.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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